※飯店無自然單間,逢單數則需補收單人房差。 ☆2-12歲不佔床扣1000(無人妖秀座位) ◎佔床或加床同大人價 ☆23歲以下60歲以上人數不能超過整團半數,超過所有每人+2000 此行程報價不適用外籍人士。外國護照加收US100 ◎若有特殊餐食者,最少請於出發前五天(不含假日)告知承辨人員,為您處理。 ◎凡需求加床者,酒店通常是以房內多擺一張床墊或行軍床或沙發床來安排。 ◎本行程最低出團人數為10人以上(含),台灣地區將派遣合格領隊隨行服務。 ◎售價不含全程領隊、導遊及司機應付服務小費:每位貴賓每日新台幣200x6天=1200。 ◎此行程不接受JOIN TOUR、亦不接受脫隊。 ◎水上活動:若不參加不可轉讓與退費! 《電壓》電源規格:220伏特、50Hz、雙孔圓形與三孔扁型插座。《時差》GMT+7,台灣時刻-1小時。 《貨幣》單位:銖(Baht),通常簡略為b或B,輔助貨幣還有撒丹(satang)和撒郎(salueng),兩者的區別類似於1分幣和25美分之間的區別。參考網址:tw.stock.yahoo.com/d/c/ex.php 《氣候》泰國的常年氣溫在19~38 之間,平均氣溫約28℃;濕度變化為66%~82.8%。一年分三季:涼季(十一月至二月)、夏季(三月至五月)、雨季(六月至十月)。曼谷最涼爽的氣溫平均為17度;最熱為4月份,約38度。高原上的清邁和北部的山區氣候較涼爽,最宜旅行。 《小費》泰國是個習慣付小費的國家之一,而付小費是一種禮儀,因此以下提供一些需付小費的地方,讓您參考:*古式按摩:您可視按摩師的服務品質或專業水準而彈性給予,約泰銖100元左右。*叢林騎大象:每次付馴象師約泰銖50元左右。*與人妖拍照:每人每次約泰銖50~100元。*行李小費:一間房間一次約給行李人員泰銖20元。*床頭小費:一間房間(2人)每天約給泰銖20元。*飯店員工服務良好,可酌予給小費,一般一次約20泰銖或1美元左右、餐館小費的比例是10%。*導遊、領隊、司機小費為每位貴賓每天新台幣200元。*計程車不需給小費。 《簽證》*泰國觀光簽證準備資料: 1.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 2.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一張 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泰國可辦理落地簽,但等候時間較長,非必要請在台灣先辦理) *泰國觀光免簽證國家:持美國、加拿大、澳洲、加拿大、歐洲聯盟國家之護照者,前往泰國觀光免簽證,僅須持有效護照,最長可於泰國停留30天。*持<香港>護照分四種: 1.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ssport(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可30天免簽證。 2.British Narional Overseas-->可30天免簽證(此規定使用至2004年6月)。 3.Certificate of Identity-->需辦泰國簽證至護照效期滿為止。 4.Document of Identuty-->需辦泰國簽證。*特別注意事項:若出身地為(越南、高棉、寮國)者,申請簽證注意如下:若『無』工作者,需附上:A.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B.銀行存摺之正影本土(存款五十萬元以上) C.政府機關所出示之良民證正本 D.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E.基本資料:(1)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2)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若『有』工作者,需附上:A.戶籍謄本(六個月內有效) B.公司執照影本 C.需一年以上的公司在職証明(需英文打字)內容需註明本人在公司擔任的職位、年資、薪資 D.來回機票正影本(需確認OK) E.基本資料:(1)有效期半年以上之護照正本(2)二個月內拍攝之二吋照片二張(3)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一份(需本人自行辦理) 雙重國籍國人注意事項: 1.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國人倘同時持有中、泰兩國護照,入境泰國或我國時仍宜以泰國護照入境。 2.雙籍華僑倘擬持我國護照返國入境,可於出境時申請在外國護照補蓋入出境章,惟須符合下列要件:(1)中、泰兩本護照均有效且資料相符。(2)在國內停留期間未逾所持外國護照來台有效簽證許可停留期限,無簽證者須符合免簽證國家人民及停留未逾十四天之規定。(3)需自同一機場或港口入出境,並限加蓋當次入出境查驗章戳。《旅客入境泰國通關須知》泰國觀光局台北辦事處礙於最近消費者赴泰旅遊,因不了解入境的相關規定,攜帶煙酒超出免稅範圍而誤觸法規,遭到罰款事件,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現將泰國海關規定說明如下:*一般禁止/控管項目:(1)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2)仿冒品或是違禁品。(3)佛像、工藝品及古董。(4)武器、彈藥、刀械以及爆裂物等。(5)植物及動物。(6)醫藥及化學用品。(7)電信用品。(8)煙、雪茄及酒類。 *旅客入境泰國可以攜帶物品其免稅範圍,因應個人合理的需求,範圍如下:(1)個人或其專業使用,價值不超過10,000泰銖。(2)酒類不得超過1公升(1000毫克)。任何含有酒精成份,不管是固體或液體,或調和後會變成含酒精成份的物質。(3)煙類包括雪茄、香煙、煙草,不管是抽的、嚼的,香煙不能超過200支(10包),雪茄、煙草不能超過500公克或總重量不得超過500公克,違反規定將會處以高額罰款,請旅客配合遵守。 *注意事項 (1)酒類及香煙都是管控物品,旅客如果攜帶超過以上規定數量又無法出示合法許可證明,所攜物品將遭舉報並全數沒收,並處以重罰。 (2)同一團體如欲購買香煙或酒,應在規定的數量內,各自購買並取得收據攜帶入關,切勿交由同一個人攜帶。 (3)泰國海關及國稅局駐機場人員或航警皆有權利依照泰國相關法規於機場內各角落如發現疑點皆可提出檢查,不論出關與否。 (4)泰國機場免稅店已接到通知,不得銷售超出海關規定的煙酒數量給旅客,但如果您是從台灣機場購買要帶進泰國的話,請小心不要超出海關規定的數 量。 (5)旅客在出發前應詢問旅行業者或領隊入境泰國的相關規定,及注意飛機上的廣播訊息,以免觸法被罰。 (6)泰國政府規定:持觀光簽證入境泰國每人須有2萬元等值泰銖現金,家庭為4萬元等值泰銖現金,且不得加入信用卡額度計算。 機場將不定時派人員抽檢,未攜帶符合規定之金額者,將可能被拒絕入境。 《泰國經貿辦事處》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09~111號13樓電話:(02)2502-1600 為了本次各位貴賓行程愉快順利,旅遊行程住宿及旅遊點儘量忠於原行程,有時會因飯店確認的順序,而導致行程前後更動或互換觀光景點,若遇特殊情況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以及船、交通阻塞、觀光景點休假,本公司保有變更班機、行程及同等飯店之權利與義務,不便之處,敬祈見諒!最後,敬祝各位貴賓本次旅途愉快! |